专案: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广州中山三院器官何来

十月 28, 2009 · 留言

文/甄均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2009年,中国大陆媒体《财经》杂志披露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三院)肝移植科副主任医师张俊峰及另两名同院医生,将一名贵州流浪汉带到医院抽血做配型,将全身可用器官摘取,抛尸到水库中的杀人活体摘取器官事件。文章问世一个月之内,《财经》杂志目前正被北京当局查处,被限令停刊整顿三个月。中宣部禁止内地媒体跟进报导。而与《财经》一起派记者前往贵州调查本案的《南方周末》亦收到禁令,不能再报导有关事件。网上各大论坛全面删除该文。随后,中山三院医院领导和医院介绍的网页不翼而飞,三院肝移植手术叫停,何时恢复尚无法预计,张俊峰去向不明。

此事件首先见于中国器官移植网,该网7月22日报导披露事件涉及广州的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三名医生,6月15日有医生前往贵州,与当地一名器官贩子接触,将流浪汉惨遭杀害后被医生取走全部器官。《财经》杂志跟进这则消息,派人到兴义市实地采访了这宗惨案。原来,被当地人形容为善良、好心的一名35岁流浪汉“老大”,有一天突然从邋遢变得些许光鲜,竟然是死神降临的前兆--那次他被剃光头发和胡子,想必是被人带到医院去抽血做配型。他被发现横尸水库、器官被割一空的消息,震动了这个宁静的山区小镇。本来在这一带活动的乞丐、流浪汉,吓得能走的都走了。

为做移植杀人害命

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忠华曾经对媒体披露,从2003年到2009年8月,中国内地仅有130位公民逝世后成功捐献器官。2007年以来,中国内地每年开展临床器官移植约1万例,其中来源于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不到30例。而在中共卫生部副部长、移植医生黄洁夫看来,中国根本还没有器官捐献体系,有关捐献的数字也就无从说起。

中共于今年八月底通过英文版《中国日报》向全世界用英文发布消息,承认摘取死刑犯器官,并承认中国大陆所有器官移植中,超过65%的器官来自死刑犯。并在官方抛出的移植数字上进行精心加工,努力造成每年死刑犯的人数和器官移植的数目相“匹配”的假相。

抛开死刑犯不谈,如果死刑犯真能满足器官移植的需要,作为医生何必要冒风险跑到另外一个省份的边远山区杀人取器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移植业内专家对《财经》坦言:“中国的活体器官移植很大部份都存在买卖关系。”

作为医生,手术例数越多,在业内的名气越大,越容易晋升提级,做器官移植,医生是有收益的。何况还有得到器官的患者私下送的“红包”;开出各项检查的提成;术后长期的免疫抑制药物的提成。名利都在其中,做移植越多,得到名利越多,在中国大陆的今天,世风日下、用钱买命、为利杀人等等已经成为社会风气,移植医生杀人害命也就不足为奇了。

层层默许活摘器官

张俊峰今年37岁,山东菏泽市东明县人。医院公开资料介绍说:他主要从事肝胆胰肿瘤和肝移植临床工作,能独立完成各种复杂肝切除和胰腺手术。张还是医学博士、博士后、副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中华现代外科》杂志常务编委,主要参与完成的“肝脏移植应用研究”,获2007年“教育部科技进步奖推广类一等奖”。

张显然受过高等教育,知道杀人活摘器官是犯罪,而他却是明知故犯,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凭空拿来一个肝,没有任何供者信息,任何一个主治医生都要问问来源,因为医疗行业的行规就是一层层找事故责任,出了问题当事人就要负责,何况在中国大陆的医疗环境,有着复杂的人际关系,没有事故都可能被同行排挤,何况是这样的明目张胆的犯罪行为。如果张的上级,肝移植中心主任陈规划和医院管理层不默许,他是不会用这样的下策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的。何况器官移植还远没容易到可以在贵州当地的某个山寨工厂进行的程度,需要动用正规医院的很多医疗设备的资源。

在国内三甲医院的评定中,有一定数量的器官移植手术成为考核指标之一。晋升三甲给医院带来的是更大的知名度和效益,于是,一些医院请来其他医院医生在本院完成手术,以求通过评级。以肾移植为例,如果肾来自死囚,从患者检查、入院、手术到出院,一般收费6万至10万元。此后,每年需要花费3万至10万元服用抗排斥药物,其中第一年较多。除去药费、检查费和“公关”器官的花费,移植中心与医务人员尚有结余。做移植手术,医院出名,管理层到相关科室层层渔利,整个医疗系统围绕器官移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

自此消息曝光后,中山三院、中山大学以及广东省卫生厅一直对此事保持沉默。如果是个案,按照医疗行业的通常处理办法,一定是把这件事情定为个人行为,把张俊峰抛出作为罪犯,卫生厅随即下通知层层处理中山三院。而张俊峰逍遥法外,层层保持缄默,正是因为张知道的太多,有更大的黑幕一直牵扯到卫生厅,处理了张,真相曝光,整个广东医疗系统都要被拉到前台接受审判。

找供体创世界记录

2006年5月20日来自南方报业网的网页上的《南方日报》刊登的一则新闻,广州中山三院肝移植中心一天内即找到肝、肾供体。任贞朝是“齐二药”事件(指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在中山三院注射引起的患者受害事件)受害者,医院的治疗专家组紧急决定寻找相合供体,为任贞朝移植肝、肾。据《南方日报》新闻报导,任是O型血,这在器官移植中是最难配型的。虽是“万能献血者”,但他不是“万能受血者”,所以只能接受O型的器官,而且肝、肾必须来自同一个供体,否则病人的体内将出现三个人的基因并互相排斥。中山三院向全国搜求,向国内数十家器官移植中心打电话,“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仅隔一天时间,省外就传来好消息──配型与病人吻合的肝肾找到了。”当然,肾和肝的来源永远是不可告人的秘密。

广西民族医院的医生卢国平在电话录音中说,移植的供体“有些是法轮功,有些是家属捐献的。”“如果你想快的话,我建议你上广州去,他们那儿器官很容易拿。他们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找,他们在做肝移植的时候就顺便就帮你拿肾了,所以他们拿器官是很容易的。”在提到广州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时,卢说:“因为他们肝移植一个星期都要做七八台,他可以做十几台的肾移植啦,所以他们每个月都有几十台,所以他们不愁器官呢。”

英国诺丁汉大学(Nottingham University)的邵力教授曾表示,“据证人揭露,在中国大陆,类似苏家屯的秘密集中营至少有36个。中国劳教所和集中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活体器官摘取的恶行从2000年底即开始,并在中共各地的劳教所、监狱、秘密集中营及相关医院普遍发生并持续至今。在一些中国医院的网站上,竟能保证在很短时间内就能找到匹配的肝和肾。大家知道即使是在器官捐献意识很发达的美国,器官移植等待的时间平均也是2-7年,因为要找到一个配型完全吻合的器官的比例是极其微小的,而中国的医院,比如中山三院,却可以在24小时内就找到配型的肝和肾。”

肝移植中心主任陈规划本人主持完成了一千多例临床肝脏移植手术,仅二零零五年一年就完成二百四十六例。有网友披露,「陈规划年年拿奖,其实都是用钱堆出来的。中山三院肝移植有数千万费用用于购买器官,但财务上只有白条,大部份连白条都没有,陈规划、杨杨两人掌握瓜分了。」既然中山三院的买器官经费并没有用来购买器官,那么中山三院的器官主要来源显然不是公检法系统和器官中介,因为这些都需要金钱疏通关系。

正是因为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才保证了中山三院可以创世界记录,24小时内就找到配型的肝和肾。而随着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真相的曝光,中山三院越来越难以得到免费的,来自法轮功学员的器官,饥不择食,铤而走险,才通过器官贩子用钱购买并活摘流浪汉的器官。不择手段的活摘器官既然已经开了头,怎么还会在意杀的人是谁呢?器官何来的真正答案,就是来自于活人,尤其是来自于被中共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为主体的“活体器官库”。

成文:2009年10月27日 发稿:2009年10月28日 更新:2009年10月28日 02: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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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摘取人体器官为什么能够进行?

十月 6, 2009 · 留言

文/清泉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对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修炼者人体器官的指证,很多人不敢相信:中共真的邪恶到这种程度了吗?把一个鲜活的生命的器官摘除掉而不顾这个生命的死活,这还有一点的人性吗?是什么使得人丧失了人性变成了恶魔,那些握着手术刀的医生不就成了杀人罪犯了吗?

关于中共邪恶的成度,《九评共产党》有很透彻的陈述和剖析。能够经常看明慧网的世人当然也不会怀疑中共邪恶的程度的。明慧网上的真实迫害案例何止成千上万,十年的明慧记载了中共十年的罪恶。那真的是惨绝人寰、无与伦比的。最近明慧网上有一个小案例,可以佐证中共医生的罪恶。

湖北武汉市大法弟子高顺琴被绑架进洗脑班。一天下午约二点半,洗脑班几个恶人胡善萍、高金荣、徐德喜、周志英、车建华互相传递眼神,然后动手拽高顺琴,强行将她按在一个小会议室的桌子上,一姓王的女医生立即给高顺琴打了一针。

这时高顺琴看到在会议室门外的恶徒有胡绍斌、陈崎屹、余国旋,脸上透着得意的表情,就问:“给我打的什么针?”陈崎屹说“破功的针”,高金荣说“营养针”。高顺琴又问医生,该女医生说“不知道”。高顺琴说:“你是医生打什么针不知道,为什么要打?我又没病。”医生说:“是他们(指胡绍斌一伙)叫打的。”

当天下午四点半,洗脑班恶徒们将注射了毒针的高顺琴关进一间又矮又黑的房间,逼她站立、两臂抻开、呈十字形铐在固定物上。因打了毒针加上这种酷刑,高顺琴感到头昏、心慌,全身不适,向当班医生反映几次,该医生根本不理。直到晚上十二点多,恶徒才让她上厕所暂停这种酷刑片刻,接着又将她的双手腕铐在大会议室的窗框上,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左右才打开铐子。

洗脑班恶首陈崎屹看高顺琴无“转化”之意,就让恶徒将她双手腕吊铐到食堂小餐厅的窗框上,白天九点多钟到夜里十二点,吊铐十五、六个小时。吊铐中,高顺琴头昏、目眩、心慌,她一次次通过看守人员向当班医生反映,医生根本不理不问。

这就是中共医生的作为。令人无法理解的是,怎么医生打什么针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医生?一个身体健康的人需要打针吗?连什么针都不知道她就敢打,这说明什么?难道一句“他们叫打的”就可以推脱掉自己的罪责吗?

其实象这种情况发生在中国还真的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只要是中共叫做的,肯定就有人去做,根本不去考虑事情的结果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是党给的,工资是党发的,爹亲娘亲都不如中共亲,那真是党叫干啥就干啥,只要有中共撑腰,杀人放火也在所不辞。这些忠实的党奴,说白了就是中共的驯服工具。有了这样的驯服工具,中共还有什么罪恶不能得到实施。中国人民灾难的根源是中共,可是这些中共的党奴却恰恰是造成中国人民一切苦难的直接凶手。

这些人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判断,一切唯党的马首是瞻。这些中共的党徒,党性异常的强,而人性却是非常的弱。在这种情况下,中共如果要他拿起手术刀来去摘取法轮功修炼者身体的器官时,他还会推辞吗?只要有了中共作掩护和借口,什么罪恶都可能在中国实现。

其实,法轮功修炼者让人退出中共及其相关组织时,不就是在帮助人摆脱中共的控制吗?要想摆脱中共,只有从思想上先摆脱才行啊。摆脱了中共的控制才能做一个真正的人啊。

成文:2009年10月05日 发稿:2009年10月06日 更新:2009年10月06日 00: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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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杂记

九月 11, 2009 · 留言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红楼梦》中有这样一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无还有处有还无。”这句话如果用来形容中国大陆的现状,非常贴切。

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底,因为出来为法轮功说几句公道话,被中共警察绑架,关押在北方的一个看守所里。警察押我进看守所的号房时,给牢头吩咐: “这个法轮功(学员)要开庭上电视,先别打。”换一句话说,如果不是因为要开庭,要上电视,怕我在法庭上叫起来,说不定要被他们修理成什么样呢。牢头是当地人,在看守所里,也叫劳动号或学习号,他是因为参加黑社会的寻衅滋事而被判5年刑期,后安排在看守所服刑。

牢头简单地问了我个人情况后,对我说:“打就免了,手续还是要办的,到风场去洗个凉水澡。”他叫了个犯人接了一桶水,让我脱得光光的,拿着一个塑料牙杯往我身上慢慢倒水,这个犯人知道我是个读书人,所以有点良心,倒水倒得很快,十几分钟就冲完了。他说,如果警察没有特别关照的,至少要洗半个小时以上。当时风场上的温度是摄氏零下五度左右。

或许有很多读者看过法轮功学员写的真相资料,说警察绑架的事情。中国现今的法律中,没有哪一条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法律还保障公民有冤情时可以上访,法律还保障公民有言论自由。因此,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为,都是违反中国的宪法的。正因为这样,中共警察在绑架我以后,不敢按照司法程序通知我的家人。我被绑架的时候,穿的是单薄的衣服,连毛衣和秋裤都没穿,也没有棉被。就在那个看守所冰冷的号房及外面的风场中,度过了漫长的三个月的北方最冷时期,当时的气温最冷的时候达到了摄氏零下十五度左右。

看守所的警察把我当成是“顽固分子”,所以不把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跟我关在同一个号房,也怕我知道外面的消息。因为陆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太多了,警察就把其他号房里的人犯往这里塞。每次有其它号房的人犯转到我被关押的号房时,我都询问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当他们告诉我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时,我就流泪,我恨自己无法帮助自己的同修。

看守所每个号房都有电视,每天晚上七点都要打开让“犯人”看“殃视”的新闻联播,那一段中共的媒体几乎天天都在播法轮功的事情,天天都在造谣和污蔑法轮功。而且经常在电视及媒体中欺骗中国老百姓说,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春风化雨”般的“帮教”。终于有一天,牢头也看不下去了,在看新闻联播时突然骂了一句:“央视真××的无耻。” 我曾经多次跟牢头讲法轮功的真相,所以他非常同情法轮功学员的遭遇。他骂那句话的言外之意是说:中共太无耻了,还不如他们黑社会中的人,黑社会中还有些人讲敢作敢当。而中共把这么多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还要欺骗世人,说它们对法轮功学员是如何“关怀”的。

我在那个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以后,我的亲戚终于知道了我的下落。我的一位亲戚是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官(正厅级),他通过其它渠道知道了我的下落。因为当时法轮功的事情相当敏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要镇压的,所以当时跟法轮功无关的人,几乎没人敢替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说公道话。我亲戚不敢让单位的任何人知道,他自己开着车,买了一车的衣物、食品等,来到看守所,跟看守所的警察要求见我,并亮出自己的身份(我亲戚不是公安系统的官员),声明他不是炼法轮功的,因为跟我是亲戚,受我家人的委托,来看我并送东西给我。警察以种种理由不让亲戚见我,他们怕我将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的消息传出去。最后只是答应我亲戚,把棉衣、被子等物品交给我,亲戚给的几千块钱入到我的帐上。警察请我亲戚把几箱苹果及火腿肠等食品带回去,但我亲戚生气地说:“既然拿来了,就不可能再拿回去。你们(警察)爱怎么处理都行,我只求你们一件事情,千万不要让他被看守所里面的犯人打了,否则我跟你们没完。”后来我才知道,亲戚送的食品都被警察拿到小卖部去当商品卖给犯人了。

警察来号房找我,给了我衣服及被子。并要我签收入帐的几千块钱,先给了我几百块看守所印的“钱票”,说用这种“钱票” 可以买食品及其它日用品,我要警察把一些钱转给其它号房的法轮功学员,让这些法轮功学员有钱能买些吃的东西,警察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牢头看到我有钱入帐了,很高兴,因为我买任何吃的东西,他多少都会分点好处。看守所里犯人每天吃的普通饭菜比猪狗吃的都不如,基本上就是清汤(看到几根菜叶)加窝窝头。就是这样还经常吃不饱。所以看守所的人犯都想方设法让家里或亲戚送钱来,不然他们的日子会很难过。

看守所里卖的东西比外面贵五倍至十几倍,一碗白米稀饭都要卖到五块钱。牢头跟我说:“你算是很幸运的,有亲戚当大官的照应。其它的犯人进看守所,‘一斤皮都要榨出三两油’,没有钱天天都要挨打。就是要犯人让家里送钱给看守所,除了一部份入个人帐上外,想在看守所过得舒服点,还要私底下给管号房的警察送点钱。看守所的警察就靠小卖部里的收入当奖金,一年就可以多拿十多万块钱。就象我,在这里的开销有外面的老大罩着,警察经常带我去办公室请我抽烟及吃好吃的东西。”

中国大陆最近发生了一起 “躲猫猫”事件,可能很多人还不清楚为什么那几个牢头狱霸会将其他的犯人活活的打死,警察却不闻不问,事件发生后还要隐瞒事实真相。其实就是这么回事,犯人一进了看守所,牢头狱霸就会用各种方法要犯人向家里要钱,即使不向警察行贿,把钱入到看守所里登记在犯人的帐上也行,犯人用这个钱向看守所买吃的用的,一千块里面,真能让犯人吃到嘴上的,最多就是三四百块,还要分点给牢头狱霸呢。其余的钱成了警察的奖金了。监狱及劳教所的情况也差不多。

这十年来,中国大陆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由于当时的江氏中共暴政命令各地对法轮功学员强制“转化”,打死算自杀,而且不准国内的媒体报道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中国大陆的民众应该清醒了,法轮功学员制作的真相资料都是真实的,有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情也都是真实的,有名有姓可查的。如果大家都还默认这种事情的发生,认为事不关己而无动于衷,那么类似“躲猫猫”及“被自杀”的事件有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一个老百姓身上。因为中共这个邪党它是没有人性的恶魔,对它内部的人都极其残忍,比如“文革”期间刘少奇就是被迫害死的,因此它怎么会对老百姓手下留情呢。

我快要离开那个看守所的时候,有一天,看守所有个被判死刑的犯人被拉出去枪毙。牢头看到死刑犯被从甬道中押走的样子时,就若有所思,后来就一直心情不好。我问牢头:“你认识这个人吗?”牢头说:“不认识。”“那你忧郁干嘛?”我问道,牢头摇摇头不说话。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牢头才小声地跟我说:“我真后悔,当时如果下手狠一些,杀了人命,被判死刑,我现在也出去了。”我吃了一惊:“你疯了,判死刑还能出去?”牢头小声地说:“你不知道,我跟的这个老大,是我们当地政协的大官。我们黑社会有一个规矩,小弟替老大出去办事,打了人杀了人,被警察抓了,判几年刑,老大照付工资给我家里,出来后还给老大办事。如果被判枪毙,老大就要替手下买命。”我奇怪道:“怎么买命呢?”牢头说:“我这个案子同案的四人,我是第三被告,前两个首犯都是死刑,他们把大事都扛下来了,我被判五年,另一个判三年。

“判死刑的两个也不是一宣判就马上拉出去枪毙,都有一个上诉期。在这期间,我们老大就跟看守所里讲好,用300万买两条人命,这是今年(1999年)的行情。看守所会去收容所里找两个没有身份的流浪汉或乞丐,一人几千或一万左右给收容所,收容所不一定知道看守所来要人干什么,反正收容所有的是人,有钱赚就行。然后带到看守所里关着,黑话叫养‘小肥羊’。等到要枪毙人的当天,把‘小肥羊’先叫到办公室里,给他打一针,‘小肥羊’就不会说话了,神智也不太清楚,但还会走路。武警到号房带被枪毙的人过来,迅速进办公室,把人调一下,带走到刑场枪毙的是‘小肥羊’。我们兄弟(被枪毙的人)在办公室里化装成警察,然后由真警察送到看守所外面,老大早就派车来接了。人一出来,马上派两个弟兄护送到南方去,换个姓名,给那里的黑社会老大做马仔。”

我问道:“那驻监的检察官及刑场上可能还有法院的人都要验明正身呢,这怎么办?”牢头说:“你傻啊,那150万一条人命,也不是看守所独吞。武警、检察官、法官等,只要有沾边的,大家都有份分钱。而且家属还有钱赚呢。”“为什么?”我又问道。

牢头说:“家属也知道被枪毙的不是自己的亲人,是别人替的。家属来收尸的时候,已经跟医院讲好,把人身上的器官,只要能卖的,连眼角膜,全部都卖给医院,至少也能卖个几万元。”我惊叹地说:“天哪!共产党太黑了,可怜的中国人被当成猪那样来宰杀和贩卖。”由此可见中共从来不把中国人当人看的,后来我了解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更加凶残,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自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案在国际社会被曝光后,中共的官员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不惜以承认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的方法,意图转移国际社会的视线。可是,苍天有眼,中共不仅无法解释原先大量活体器官的来源,反而连中共治下的看守所收钱换命的黑幕也被曝光出来。也就是说,谎言背后的真相是掩盖不住的,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真相总有一天要大白于天下。

正如我在文章前面所说的,现今中共暴政对中国各地人民的迫害,其实是这十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翻版。中国人民只有行动起来,退出中共邪党,铲除中共这个恶魔,才会有好日子过。

成文:2009年09月09日 发稿:2009年09月11日 更新:2009年09月11日 0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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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殡葬工:近来发生系统的大规模焚尸

九月 10, 2009 · 留言

【大纪元9月10日讯】我的几个亲属朋友是吉林某市的殡葬业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有几十年,是所谓的最可靠的坚定的共产党员,接触的尸体成千上万,死亡原因更是多样,既有改革前的疯狂大火葬,像烧牲口尸体一样将反革命者的尸体扔进火炉昼夜焚烧,也有高级领导的帝王般的精心火葬,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焚尸已经很少见了,除了严打,六四,97前后有零散时期的较集中的较大规模的焚尸以外,相对较少,而且改革以来到97以前,无姓名的只有编号的焚尸只有改革之前较多,改革前的编号焚尸,不留照片,根据编号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焚尸,有专门的上级监督人员监管完成,骨灰无人认领,因为尸体是无姓名的,也无死亡原因,就是那种死亡后直接被编号后就可以拉来火葬。

97 之后,虽有零散出现,但是数量不多,近一时期,他的单位,这种久违的方式又出现了,听说部份兄弟单位都有收到上级文件要求近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火化任务,像我亲属干这么久的人员近期才了解并参与部份这类工作,据说部份其他的单位很久就接触这类任务,他从单位了解到吉林辽宁两省有17个火葬场有这类任务,每个月焚毁编号尸体140~849具之间,这些尸体都有白布包裹,部份破损的白布内可以清晰看到尸体严重的器官缺损及暴力攻击导致的严重创伤,尸体年纪 3~80岁不等(目测)。

近期的2009年1月~3月中旬较为集中,根据行业大小估计这段时间的尸体大约在近30000左右,部份尸体显示有较长时间的冷冻,有的显然是刚刚死亡,这类火葬在白天进行的较少,大多是在下午6点以后进行,每次都是便衣的军队开货车来(货车外部包装上盖,看不到下边的尸体),交付所谓的编号序列,特别任务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后即可安排火化。在火化中,军队人员要全程监管,直到见到骨灰流出后,深夜离去。

据亲属的朋友讲编号性的无主火化一直是国家机密,火化执行人员必须有较长的工龄,有坚定的思想觉悟的人担任,要求严格,编号死亡人员种类较多,农民工、法轮功、越境被杀人员、非法入境无主死亡人员、无备案的各种死亡人员、反革命份子、颠覆政府份子、敌对份子、严打后处决的无主人员、军队的破坏份子等等。

近期的死亡人员中较明显的就是器官缺损,当然据说之前就有但是该朋友没有接触到(因为工作时间的原因),编号火化的费用是最低的,当然部份法院和监狱也会带来一些编号尸体,收费是很高的,编号尸体是不统计在列的,殡葬业在中国是一个垄断的行业,如果说德国有焚烧百万的焚尸炉,那么以中国的数量比较,德国的就是小儿科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9/9/10/n26522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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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 “自愿捐献”了身体器官(图)

九月 9, 2009 · 留言

宋浩 看中国首发 2009年09月08日

中国器官移植黑幕
海外法轮功学员模拟演出“中国器官移植黑幕”

世界说什么

中国每年的器官移植案例数量高达世界第一,连外国医界都惊叹。中国医界号称这么多的器官供体都来自监狱里的死刑犯主动捐献,但死刑犯真的如此热烈地捐献器官吗?

不知你我好奇,就连国际媒体也对此提出质疑并进行追踪报导。

美国之音(Voice of America)在北京时间9月2日发表一篇题为〈中国死刑犯踊跃捐赠器官之谜〉的报导,当中指出“中国媒体的报导显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人数少,而且在人口中的比例非常小。”但是,在中国每年竟然至少有超过一万例的器官移植手术。

美国之音引用《北京晚报》在8月28日的报导,“据不完全统计,自我国2003年第一例器官捐献以来至2009年5月,中国仅有131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案例。”

而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在受访时也表示:“我国现在死后器官捐献的比例是百万分之0.03人次,而在西班牙等欧美国家,这一比例是百万分之34到36人。”

美国之音再找出《中国日报》8月26日的报导:“(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说,有关专家估计,被处死的犯人占捐献人体器官总数的65%以上。”

若这些数据为真,依每年器官移植一万例来推算,每年自愿捐献器官的死刑犯便至少有6500人。然而,根据英国百年老报《卫报》(The Guardian)8月26日的报导指出,虽然中共一向把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列为机密,但根据有纪录的案件去推算,2008年中国被执行死刑的人数至少是 1718人。

换言之,官方号称“自愿捐献器官”的死刑犯人数,已经远远高于遭到“被处死”的总人数。这两项数据当中已经出现矛盾。

报导指出,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境内的器官移植供体来源始终抱持怀疑态度,而根据一份对全球医师的调查报告指出,认为中国器官取得程序上违反伦理的医师比例超过96%。

宋浩小评
美国之音与卫报等国际媒体的报导敏锐度确实令人印象深刻,但说实话,他们的报导内容已经是刻意低调、保守了。

例如,从“每年自愿捐赠器官的死刑犯至少6500人”与“去年遭到执行死刑人数1718人”两项数据来比对,其实可以轻易发现,这一方面显示官方登载的死刑案件纪录并不确实,另方面更指出中国器官供体来源可能还有一大批来自非死刑犯的人。

那么这批非死刑犯的器官供体来源会是谁呢?首先,他们肯定是也被关押在监狱或劳教所里(不管是否非法关押)、失去人身自由与对外联系的人;其次,这类人士的数量也相当庞大。那么,放眼当前中国,什么样的人会被中共官方大规模抓捕呢?

根据前加拿大亚太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与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联合调查结果发现,这群器官供体来源,就是被中共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大卫‧乔高与大卫‧麦塔斯在2006年7月正式发表一份《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报告中指出:“1999 年之前,显然在全中国只有22个肝脏移植中心,而到2006年4月中,中国已经有至少500家移植中心,1998年为止整个中国的肝脏移植手术共有135 例,而仅2005年一年中,就有超过4000例肝脏移植手术。肾脏移植更明显(1998年3,596例移植,2005年进行了10,000例移植)。 ”

“中国器官移植数量的增长与对法轮功的迫害的加剧是同步的。这些同步的增长不能证明指控,但他们与指控是一致的。”报告中如此分析。

请容我引用一段报告中的实际通话记录:

广西少数民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医院(2006年5月22日)
M(化身采访的调查员):“……您能找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吗?”
陆大夫:“告诉你吧,我们没有办法搞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现在在广西很难搞到。如果你们不能等,我建议你们去广州,因为他们很容易搞到这些器官。他们可以在全国范围找。他们做肝移植,同时可以为你找到肾脏,这对他们来说非常容易。很多器官供应不足的地方都找他们帮忙……”
M:“他们为什么那么容易弄到呢?”
陆:“因为他们是个很重要的机构,他们是以整个大学的名义和司法系统联系。”
M:“那么他们是从法轮功学员那里取器官,对吧?”
陆:“对。”
M:“……你们以前用于移植的那些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是从拘留中心还是监狱
来的?”
陆:“是从监狱。”
M:“……那么器官是从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得到的……?”
陆:“对。我们会选好的器官,因为我们必须保证手术的质量。”
M:“那就是说,是你亲自选器官?”
陆:“对。”
M:“一般提供器官的人多大年纪呢?”
陆:“一般是三十几岁。”
M:“那么你会到监狱亲自去选,是吗?”
陆:“对,我们必须要挑选。”
M:“如果被选上的这个人不愿意被抽血怎么办呢?”
陆:“他肯定会让我们抽的。”
M:“怎么做到呢?”
陆:“他们肯定有办法做到,这不是你该担心的?这些事跟你没什么关系。他们有他
们的程序。”
M:“那个被选中的人知道他的器官会被摘取吗?”
陆:“他不会知道。”

(注:这只是其中一份调查通话纪录,详尽的报告内容,可以连上以下网址进行完整阅读:http://cipfg.org/cn/news/674.html )

报告的结论指出,“根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我们得出了非常令人遗憾的结论,即指控是真实的。我们相信,从法轮功修炼者身上大规模强行摘取器官的行为一直存在,而且现在仍然继续著。”

中国的器官移植来源问题,恐怕隐藏着人类历史上最惨无人道的反人类罪行。

本文网址: http://www.secretchina.com/news/309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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